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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

发布时间:[2018-02-26]

  备注:(1)报销范围适用于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医保内费用,自费、自付二不累计起付线不计入医保内费用;

  (2)医事服务费报销不计入起付线、封顶线;

  (3)起付线和封顶线按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计算(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;

  (4)起付线以内和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完全由个人自付;

  (5)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含退休人员补充保险;

  (6)以上金额单位均为“元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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