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参保单位:
目前,新办理的退休异地安置备案登记业务均为长期有效,但经查询我区仍存在部分人员退休异地安置业务已到期或即将到期。为避免因登记截止日期到期而无法报销医疗费用,影响相关待遇享受,现将海淀区涉及人员名单及处理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退休异地安置业务已到期的人员:
此类人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1.登记截止日期到期后仍为异地安置人员的,需重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,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,长期有效。
2.到期后已回京居住,不再属于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的,需办理异地安置取消备案手续。取消备案的另需办理北京本地定点医院变更业务。以上两项业务流程见附件。
二、退休异地安置业务即将到期的人员:
此类人员应将登记截止日期变更为长期有效。单位需填写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》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,变更项目为“异地医院登记截止日期”,变更后为“长期有效”,并于到期前携带上述表格到海淀社保中心、各分中心及街镇社保所办理变更业务。若同时变更其余异地安置信息的,需重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。
附件1:退休异地安置业务已到期或即将到期人员名单
附件2: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办理流程
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2018年6月12日